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項目編號:新安政采磋商-2021-47
2、采購項目名稱:城區(qū)部分道路積水點改造工程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采購公告發(fā)布日期:2021 年03 月29 日
5、評審日期:2021年04月20日
二、成交情況
包號 | 采購內容 | 供應商 名稱 | 地址 | 成交 金額 | 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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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工程為城區(qū)部分道路積水點改造工程,位于河南省洛陽市新安縣。工程內容包括拆除路面、恢復路面、管道鋪設等。 | 河南金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新鄉(xiāng)市封丘縣荊隆宮鄉(xiāng)港北新區(qū)36號 | 1557000.00 | 元 | |||||
序號 | 名稱 | 施工范圍 | 工期 | 項目經理 | 執(zhí)業(yè)證書 信息 | |||||
1 | 城區(qū)部分道路積水點改造工程 | 磋商文件、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的內容 | 30日歷天 | 王明義 | 豫241111122177 |
三、評審專家名單
李慧,蔣俊霞,張浩峰。
四、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收費標準:本次代理服務費由成交單位支付,在領取成交通知書前向代理機構支付。,代理費參照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及國發(fā)改價格(2011)534號文件收取。
收費金額:13899元
五、成交公告發(fā)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洛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fā)布。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2021年04月22日 至 2021年04月23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成交結果公告日起2個工作日內,被授權的成交供應商代表應到代理機構指定地點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逾期未領取的,視同成交結果公告日已領取。成交供應商應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和程序與采購單位完成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本成交結果公告發(fā)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法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并提交質疑函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郵寄件、傳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七、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 采購人信息
名稱:新安縣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安縣上海路建設大廈
聯(lián)系人:王先生
聯(lián)系方式:0379-6728976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 稱:中咨智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qū)太康路39號奧林商務1103室
聯(lián)系人:溫先生
聯(lián)系方式:0379-65988118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溫先生
聯(lián)系方式:0379-65988118